天空昏暗,阴雨绵绵,静谧世界仿佛垂下幕帘,似纱似雾,模模糊糊。一声莺啼,招引半缕凉风,吹得那乌云飘飘摇摇,仿佛要坠落人间,乌云越来越厚,窒息的压抑感,笼罩在每个人心头。
突然整个世界陷入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时光停顿,空间凝结,一道幽光划过,打破这停顿的世界,浩大的声音震颤这片大陆,“逆天行进半途中,荡游时空不知踪,再到戮魔碎天时,不吝万年化成空。且行栈道为我兄,九九归一不相同,待到妖魔再聚首,我以我血撒青空。吾兄勿急,时机成熟待我接引你等!”随后幽光消失,一声孩啼打破时空壁垒。
十五年后……
明镜城位于光明国度东南方,是一个方圆两万平方公里的小型城市,城市东南方向有这么一个小村庄,名叫马屋村。
清晨,第一缕阳光从东方划过天际,静谧的村庄顿时热闹了起来,村中有规定,但凡16岁以下的男孩子每天都必须要晨练,练习祖传的象形马拳,统一由刘峰督头和王洛副督头共同指导。
“老王这21个孩子还是很不错的,看来三年后的城管守卫选拔我们村子还是很有希望超过徐家庄的。”说着刘峰便自个乐呵呵的笑了。
“是啊,尤其是小一那家伙天生就是练武的料子,根骨不错,又知道努力,现在同龄的孩子中还真找不到他的对手啊,不过可惜啊……可惜是个魔族后裔,终究不会被重用啊,哎!不要让孩子知道,打击他的积极性。”说着摇头便走了。
“魔族后裔怎么了,这又不是一万年前魔族猖獗,肆意杀戮人族的时候了。”刘峰自己嘟哝着,显然是对王洛的话不以为然。
“小兔崽子们,都没有吃早饭吗?怎么拳头都跟枕头一样啊?这样你们什么时候能打得过徐家庄的那帮笨蛋们!啊?给我好好的练,罚你们马步冲拳一千次,快快快……”
“一…二…三…四…”孩子们稍显稚嫩的声音回荡在广场之上,远处劳作的农民抬起头,望着村中那稍微弱小的身影,嘴角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农民就是这样,有房住,有饭吃,有地种,没有疾病,没有战乱,没有杀戮,这就是幸福,这就是满足。
刘峰盯着小一,但见这孩子果然与众不同,普通的孩子都是黑眼珠,而小一的眼珠却是荧黄色,眼珠底部还有淡淡的红芒不时闪现,瞳孔扁平,额头一个角质的角已经长出了雏形。这些都是人魔的特征。当然小一的血脉已经淡薄,但是仍旧改变不了残酷的现实,不出意外他永远不会成为强者,不会成为贵族或者有权之人。在小一刚出生的时候,具有魔族血脉的事实就在明镜城中做了备案,包括实力、家人等所有的情况也是每10年一一汇报,虽然已经不是很严格了,但是这早已成为了社会的习惯。
悄悄的,半上午过去了,孩子们都陆陆续续的回了家,有的则在一起嬉笑打闹,而小一却跑到了后山砍柴,这是他每天的工作,砍回柴然后到镇上换米回家。家里的情况不是很乐观,小一出生时候,母亲由于身体虚弱,疗养不当而落下了病根,不能像其他的女人那样下地干活,一家重担就都落在了小一爸爸肩上。但是九年前,不幸的事再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小一的爸爸莫名在打猎时被一头低阶绿影豹子咬掉了腿,从此六岁的小一就几乎没有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了。此时他幼小的肩上已经担起了大半的家庭责任,为了家他总是那么匆忙,看到村落伙伴们的影子,听到他们的笑声,他眼中总是闪过一丝丝的羡慕,总是在路过的时候,驻足一会儿,深深的体会一下孩童时候别人的快乐。
“爸爸,妈妈,我回来了。”小一总是这么快乐,似乎劳累疲惫的生活不能给他带来那怕一点点的烦躁。其实小一还清晰的记得,当初七岁的他也曾经向母亲抱怨过,为什么别的小孩都能玩,而我却整天打柴干活,但是自从他问过这一句话之后,那一整天父亲都是闷闷的看着他早已残废了的腿,母亲也是红着眼睛看着小一,眼泪吧嗒吧嗒的不停地往下掉,从此之后小一便没有表示过那怕一点点的劳累和不满。因为他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家里的气氛比他干一天活更让他疲惫,更让他心烦躁动。
朗月晴空,夜晚悄悄来临,嚷闹的村子也慢慢的静了下来。午夜,在一片残垣之后,一个眼睛散发着瘆人黄光的少年,静静的盘坐在院子的蒲团上,身体如同雕塑一般,一呼一吸缓慢而有节奏,此人正是莫小一,由于每天都要为打柴操劳,双臂早已孔武有力,又加之魔族血脉的原因,此时的小一已经有着比普通成年人更健硕的体魄了。
突然静坐的小一从蒲团上弹起,一双手紧握成拳,眉头紧锁,“呔!”就见势如奔雷,双拳打出,如脱缰赤兔,拳如马蹄,猛然而又稳重,身体一偏,“嗨!”又一横扫,带动身体旋转180度,矫健而又洒脱,双脚刚落地双掌抬起,一步踏出,一步后撤,一招野马分鬃运用的非常传神,随后小一便又轻盈的落回蒲团之上,如雕像般一动不动,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发生过一般。
今年小一15岁,象形马拳已经练就七成火候,冲撞时犹如战马飞奔,对敌沉稳而又狠辣,马拳练到兴起时,刘峰督头总是喜欢和小一过一两招,虽然现在的小一还远远不是刘督头的对手,但在技巧和灵活程度有时却让刘峰非常赞叹惊奇,隐隐有些感悟。
“哼,王洛那死老头竟然又偷我酒喝,我呸,你这牲口就等着吧,早晚你要淹死在酒坛子里。咦?那不是小一吗?这么晚了还在练功,这兔崽子还真用功啊。正好手痒了,找找这小子的晦气,拿他撒撒气,哈哈哈。”
“嗨!接招!”刘峰大喝一声。
“龙马奔腾”刘峰丝毫没有一个长辈的风范,竟然招呼不打就冲撞过来,这招龙马奔腾乃是重步兵的基本招数,马步下盘功底需要相当的扎实,同时丹气下行,沉稳有力,在多人对战时,横冲直撞,冲散敌人的阵型,拿自己的身体做盾牌,乃是马拳中相当自虐肉盾的招式。
“丫丫的,风紧撤乎?”小一看到刘峰迈着大脚丫子冲撞过来,撒丫子就跑,心想“和刘疯子练功除了吃亏,就是吃灰,关键是弄坏了衣服还要补。不值得,不值得啊。”
“小兔崽子,不准跑,和我大战300回合。”
“刘师傅啊,你就饶了我吧,大黑天的你追着个良家妇男,很容易让人误会的。”
“好你个小畜生,竟然敢这么说我,你若不听我言,咱就围着村子跑一晚上,看我撵不上你。”说着使用千里奔袭术追了上去,顿时刘峰屁股后面一阵沙尘,能见度绝对不到十米。说到这不得不说说这千里奔袭术,千里奔袭术乃是与龙马奔腾一样,马拳中的步伐功夫,龙马奔腾是主张野蛮冲撞,是战场中硬碰硬的强硬步伐,而千里奔袭则是注重轻身,对撤退和闪躲挪移也是不错的身法。
半个时辰之后……速度不及某人的小一终于……
“啊!吆!哇!妈妈呀!救命啊!”此处省略一万字……,
“哈哈哈哈哈”随后就传来了刘峰爽快的笑声。“小兔崽子我让你跑,乖乖的让我揍一顿多好,爽,心情好多了。”小一一双幽怨的黄眼睛,盯着刘峰,刘峰一阵哆嗦,鸡皮疙瘩顿时内三层外三层,人凭空就壮了一圈。
“小一啊,你的理想是什么?”刘峰赶紧转移话题道。
“我也不知道,当初看到你一掌打裂一块大石头的时候,你就是我那时的偶像,当看到王师傅一拳打碎那块石头的时候,王师傅又成了我的目标,现在的我虽然还打不碎那石头,但已经相去不远了。我的目标到底是什么我还真说不出来,或许就是想当个城管护卫多赚点钱给家里补补家用吧。我家真的很穷,母亲和父亲经常没有钱买药吃,又或者就是想不断追求强大的力量吧。”
“哎!”随后便抬起头望着那黄昏昏的月亮,颇有一副怀才不遇问天几何的神情。只是身上穿的那一件上百个补丁的衣服严重影响了现在他的形象。他从来就不喜欢考虑这样的事,因为没有头绪,没有意义,“车到山前必有路,没路那就换道走”,这是小一的座右铭。阿q精神俨然成为了这个世界小一解决自己郁闷心情的法宝。众多的年轻人中,小一也是非常受欢迎的,为人开朗又善于助人,尤其在众人被徐家庄同龄人欺负的时候,小一更是奋不顾身,将徐家庄那群小子打趴下。尤其是从小光着屁股的耍伴,小胖子咣咣有时还陪着小一去打柴,两个人的关系也是相当不错的,打柴的时候一起掏鸟蛋,一起摘瓜,一起“偷袭”刘峰老头,生活一点一点的过去了……感情也是一点点的积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