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走了,小璇到时候记得让陈叔送,谢老师忘了时间你就提醒提醒他,明天见吧……”
“嗯,明天见。”司璇冲他摆了摆手。
谢景濯见状便弯了弯眼睛,把小粽子远远地扔出去,然后趁那三只狗都不注意的时候动作飞快地拔腿往楼上蹿,一边还不忘叫司璇跟他一起走。
不过他也知道这人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像小时候家里办生日宴一样,热闹散场之后,在门口一个个送走别的小朋友就会觉得很落寞,如果其中一个小朋友忽然提出来要在他家住下,就会高兴得疯了。
不过显然他此刻是众多要走的小朋友之一,看事情决定下来了便无情转身,只留下一句:
司璇应了句“好”,上楼时听到脚下软拖鞋落地的“吧嗒”声,落在偌大的房子里有浅浅的回音,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好像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撇开吴念单独相处。
香水瓶的设计图和画稿不同,因为最后要投入生产,对稿子的精密度要求要高得多,饶是谢景濯这样偏爱手绘的人也没办法,只能用数位板操作。
“你不用太勉强,累的话就先回去,明天再过来也是一样的。”吴念威胁地扫了他一眼,让他别搁那儿使美男计搅动军心,一边对司璇叮嘱。
“没关系的,我在飞机上休息够了,这个点回去也没事可做,还不如留在这儿……”司璇说话的时候忍不住瞄了一下正默默凑近的谢景濯,自己也没想到她有朝一日撒起谎来能这么顺口。
“……那好吧,这样你还可以顶替我催催稿,挺好的……”吴念看小姑娘天真的模样有点像叹气,再看看姓谢的在那儿一个劲儿点头,带动得底下的三条萨摩也跟着他傻乎乎地点头……就大概也不难猜他是怎么骗倒司璇的了。
就连他那句语调平缓的话,都听得人有些心酸:
“我本来还以为,她会等我把香水瓶的设计画好再走的。”
可刚才在书房看看画再偷偷看看他,竟然一直都神采奕奕,精神亢奋得不得了。
谢景濯被吴念的理由说服,闷声没了动静,只垂下眼睑接过白白给他捡回来的小粽子玩具,不轻不重地往落地窗那头抛去。
谁知道一旁正给三只争先恐后的萨摩扔磨牙玩具的谢景濯像活在梦里似的,听到吴念的那声“司璇,我们走吧”后抬起头,有点茫然地问:
“现在就走吗?”
这个点已经是后厨下班的时间,吴念上来检查了一下发现小谢同学有人陪之后果然效率很高,这才满意地挥手赶两个人下楼吃饭。
此时客厅的灯光灿白地落在他身上,大理石地面上浅浅的影子被水晶灯打得细碎,竟然无端地生出一种孤独可怜的气氛来。
活脱脱一个孤苦可怜的留守儿童。
谢景濯的眼睛顿时都亮了。
司璇当然一下子就心软了,停下脚步,迎着吴念转过头略带疑问的目光,不大确定地小声道:
“要不然……我还是留在这里等他把工作做完?”
吴念被他这主人随狗的傻白甜语气打败了,无言了好一会儿才提醒他道:“小朋友,现在还不走就该留你家过夜了,你看看都几点了?”说着指指自己的表,“八点四十,人家刚从俄罗斯回来,时差都还没倒过来,跟你就明天再见,行吧?”
司璇本来觉得没什么,闻言才慢慢地想起来……她在飞机上没怎么睡,到现在好像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睡觉了。
司璇因此跟着他参观了二楼的另一个小书房,大致的格局和之前的差不多,只不过书桌没那张红木的看起来那么贵,加上为了照顾他的腰椎,设计的高度需要他全程站着操作。
于是尽管这间书房没给她安排儿童小书桌,在谢景濯一八五以上的身高面前,司璇从头到尾还是只能仰望着他。
等到那支以世界上第一座钢构架摩天大楼为灵感的香水瓶设计图基本画好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
谢景濯后续又润色了瓶身的细节,并且参照司璇的试香小作文,把其中一款“theroseofdespair(绝望玫瑰)”的瓶盖图案画了出来,顺便给外包的设计打了草图。
不知道是因为吴念的激励还是她的关系,总之今晚的工作效率比他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要高上许多。
到最后,还是司璇敌不过困意在一旁偷偷打哈欠,才总算提醒了他。
凌晨两点,谢景濯看着联系人里的“陈叔”两个字,和司璇在客厅喝着热牛奶面面相觑。
“陈叔应该已经睡了吧,都这个点了……”司璇看着狗窝那边三团排排睡的萨摩,弱弱地吱了一声。
“嗯……”谢景濯有点心虚地摁灭手机屏幕,放下空了的玻璃杯,一面底气不足地开口,“陈叔来不了的话我可以送你,问题只是……你的宿舍、关门了吗?”
司璇闭了闭眼,道:“之前十二点多回去的时候,阿姨还会通融通融,但两点的话……大概会被通报吧。”
谢景濯听完沉默了一会儿,刚冒出一句“那要不你就——”,又觉得有点紧张,把搁在大腿上的手放下后,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只能垂眼看着玻璃杯底部积起的薄薄一层牛奶,轻问:
“住……我这儿?”
司璇僵了一下,抬头看他的眼神里有点猝不及防。
谢景濯自己也觉得这话说出来之后罪恶极了,解释的时候有点着急,但好在语速语调还能保持一贯的妥帖:
“别误会,我没有什么别的想法,二楼就有客房,一直都收拾得很干净,主卧在三楼,你不需要担心不方便或者什么……而且刚好行李也在这儿,在这儿住一晚的话,明天就不用再去学校接你,会方便很多……”
他说到这儿的时候觉得话中有太多隐性施压的成分,这一来司璇即便不愿意,也会被迫留下来,于是赶紧补充:“当然,你要是不愿意的话,我可以送你去学校附近的酒店,明天再来接你……今天晚上让你一直留到现在,实在很抱歉。”
司璇其实在晚上十二点过后,就猜到自己今天可能回不了宿舍,但就算能开口提醒他,她也并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打扰他工作,尤其是这份被吴念催得很紧的设计稿。
所以眼下住酒店还是住他家,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虽然两人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无论从学识还是修养来看,谢景濯都应该值得信任。
又或许喜欢上一个人之后,有关他的一切价值选择就变得盲目了,她只想到这个时间段还要辛苦他开车,直觉上已经先一步替自己做出了选择。
摇了摇头后,她道:“没关系,我就住这儿吧……”
谢景濯到这个回答的第一反应当然很高兴,但忍住了没表现出来,只是很矜持地站起身往门口走,一边道:“那我帮你把行李箱搬上去。”
司璇看他今天不知道是第几次搬行李箱,眼看着两个箱子一个琴盒都被他扛在了身上,忍不住站起来开口提醒:
“只需要黑色的箱子就够了,不用全都搬的……”
但中午的那一次,又好像幸亏他全都搬进来了……
第二天醒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十一点,司璇原本以为住在这儿会有什么特别不一样的感受,毕竟睡前谢景濯把她带到客房、临走时很温柔地说了一句晚安。
然而事实是洗过澡之后一沾枕头,她根本没经过任何复杂的心路历程,就完全被睡意绑架。
在昏天黑地的一顿觉过后,司璇按照习惯,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下床拉开窗帘,等外头的别墅、湖水和草地映入眼帘时,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自己是在维也纳还是在巴黎,迷迷瞪瞪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发生了什么。
眼下是秋天,即便是正午的太阳也并不灼热,刚刚好能把眼前的这些色彩涂抹得更加鲜艳。
楼下小花园的一草一木俯视看去比平时更美,廊架上爬藤植物卷曲的触须向上探着,每一片叶子都还没显出枯败的样子,只是浓郁的翠绿色。
围着小白篱笆的花圃里,玫瑰也挺立地向上生长,茂盛却并不杂乱,那片橙红、浅黄和粉白的簇拥中蹲着一个人,只穿了简单的白色线衫,修长漂亮的手握着把剪子,正低头修剪花枝。
司璇一看到他,便伸手打开窗户,花草的味道很舒服地滑进来,像流水。
阳光在他身上也像流水一般,随着他的动作柔和地起伏,安静又惬意。
她在窗台上托着腮看了半晌,总算发现他身旁的一丛丛鲜花中,唯独是那片香槟色的玫瑰,显然比周围的都稀疏许多。
才知道昨天谢景濯送给自己的那束玫瑰,原来是他亲手种的。
这念头刚在她脑海里浮现时,就看到底下的人已经站起身,收拾好剪下的花枝叶子后,从花圃里跨出来,一面下意识地抬起头——
两人的视线隔着一层楼的距离相遇。
谢景濯很难用一个准确地词去概括这样一个画面,只知道在那片围绕着粉色龙沙宝石的窗台上,她托着脑袋的每一分弧度都好看,黑色的长发有些散乱地被风拂到身后,那张面庞便在窗台后暗色的背景中凸显的格外明媚。
像是《bigfish》中女主角出现在二楼窗台上的那一幕,只是司璇的样子更温软,瓷白的皮肤不带分毫粉饰,绯红的唇角微微上翘,那双眼睛里的神采也像柔软的棉花糖一样,全然不设防地、让他的目光陷下去。
他好像直到现在,才真正感受到电影里edbloom说出那句“i’mtheluckiestpersonyougonnafindtoday.(我是今天最幸运的人了)”时的心情。
而这段话的前提是:
“youmaydon’tknowme,buti’medbloom,andiloveyou.”
(你也许不认识我,但我叫爱德华·布鲁,而且我爱你。)
吃过饭后吴念便收拾收拾要下班,正好可以和司璇一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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