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巴]
第四十三章家生孽子
昌宗扫了一眼旁边无知无觉的张说,哂笑道:“英雄老矣,您这眼神儿可真是差劲。”
吴老爷子也不动怒,哼了两声:“不承认便罢,难道我还逼着你不成?你老子都不管,又关我什么事?大名鼎鼎的张六郎,不知此来有何贵干啊?”
终于谈到正题了。
昌宗袖手道:“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京中死了个举子——武举,这您老总该听过了。死法有些不同寻常,刚刚好跟您家两位贵子的死法差不多,所以陛下就派我来查看查看。”
满场寂静。
狄惠一脸震惊;张说虽然讶异,倒也多少有些想到了:这从一路上几人对吴家老大老二讳莫如深的态度就可以窥见一二。
白若面上虽然不显,心中却了然地想道,张昌宗果然是早就知道吴氏的蹊跷了——
只怕吴三在京城外得到的消息就是他特意放过去的,不然京城这边消息封锁的这么严,吴三人在外面又怎么能刚刚好知道?
“啪,啪,啪。”
笙歌抚掌道:“这么多年,我总算见着一个能把吴风的脸打得这么疼的人了!怎么样,老爷子,你把‘秘密’捂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天下皆知了不是?”
吴风头也不回,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就抽出了一柄长鞭,唰地一下展开,以雷霆之势劈在了……笙歌的脚边。
吴风:“不晓事的毛丫头,下去!”
笙歌动也不动,抱臂道:“是我把人接来的,自然也要由我安顿下去。你这么着急把我和吴三赶出去作甚?是有什么话不能让我听?”
吴老爷子终于把威胁的目光从昌宗脸上挪开,转而看向了笙歌,那柄鞭被微微抬了起来:“你现在又要发疯是不是?”
笙歌双手一摆,立刻起了势,白若不用猜都知道她那小袖里藏了不知道多少听风暗器。
笙歌道:“你真当我会一直失手?”
吴风活动了一下肩膀:“你的基本功还是我打的。丫头片子,你有多少本事,我一眼便知。”
白若越听越不对劲,上前一步想要说些什么——毕竟整个场子里,只有她一个江湖人,和这样的武林世家该怎么交涉,也只有她最清楚。
她清了清嗓子。
吴风:“闭嘴。”
白若:“……”
昌宗抱臂:“您需要看看圣旨么?眼下就在我身上放着。有吴家这么尊大佛在,官府和百姓都不敢收容我——怎么,本府来了泉州就压睡在外面的石板路上?这就是吴家的待客之道?”
吴老爷子眉眼一抬,总算是收起了指着笙歌的鞭子,白若趁机上前拉了笙歌一把,僵持的空气总算是流动开了。
吴风:“不知六郎的消息都是从哪里听来的。我吴家统共三个不肖子,一个孽障你们已经见过,另外两个都跟着天尊学艺。吴家坦坦荡荡,没有什么不能对外说的。”
笙歌立马响亮地嗤笑了一声。
昌宗:“既然如此,那我们几人是不是可以……”
“不可以。”吴风斩钉截铁地说道:“就是现在天子座上的人亲自到了,没有正当理由,我吴风也不会打开大门让你们在我家胡乱搜查!”
昌宗耸了耸肩,继续把话说完:“可以去歇息了?”
吴风:“……”
铁拳打在了棉花上,恁地窝囊难受。
他接连在地上甩了三鞭,声声响亮。
一个老实巴交管家模样的人从堂外走了进来,恭恭敬敬地朝老爷子行礼:“老爷,听风阁已经收拾好了,您看将这几位贵客安置进去是否妥当?”
吴风哼了一声算是同意。
管家很有眼色地选出了在几人中领头的昌宗,躬身道:“几位少侠请随我来。”
吴风:“狗屁少侠。”
管家:“……几位公子请随我来。”
狄惠早就觉得这地方紧张得让人待不下去了,立马抬脚跟上,快要踏出门槛的时候突然咦了一声,回头指着白若道:“她也和我们住在一起?”
管家沉默了一下:“听风阁很宽敞,公子放心。”
宽敞二字,简直是对听风阁的侮辱。
虽然带着一个“阁”字,但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个完整的院落,还有穿着短衣的仆从低眉顺眼地伺候着——这一整片区域,都叫听风阁。
白若作为唯一的女性,住在最中央;昌宗住在她后面的院落,狄惠和张说分别在她的两边。
她走进来的时候,公鹿正在院子里卧着休息,虽然伤口还没好,看着倒是精神了许多;她里里外外地看了一遍,没有找到小不点,心知多半是在张昌宗那里,也就不再操心,换了身干净衣裳转身出去找笙歌。
正要出门的时候,公鹿在她身后鸣叫了一声。
鹿的眼睛总是湿漉漉的,小鹿看来可爱,大的看来温柔,她心中一软,走到它面前轻轻抚摸了一下它的角:“怎么,你也想出去散散步?”
“呦——”它的声音很沉。
然后白若就目瞪口呆地发现,它已经能站起来了,事实上,还非常高,它宽厚的背部几乎到达了她的腰臀处,硕大的鹿角几乎与她的胸口平齐。
白若笑了笑,把手里的小篮子挂在了它的角上:“好吧,那就带你一起去!”
下人说大姐儿在武场。
大姐儿,这个叫法,很值得玩味啊。
世家大族的女儿会被家里按照年龄顺序排上号,称呼的时候都叫“大房二姐儿”,“三房大姐儿”一类的,但如果预估无错,整个吴家大宅里应该只有这一家人,找规矩,应该称呼笙歌为“大小姐”。
姐儿这种叫法,未免太过亲昵——
听着就像正统的吴家人。
但,第一,笙歌是养女,本身还姓着李;第二,她十五岁时就离开了,与吴老爷子的关系……似乎也非常不好。
下人的态度,就是上位者态度的缩影,这说明笙歌对吴风的敌意是单向的。
身旁的鹿停下脚步,长长地鸣叫了一声。
武场上纤细的人影便停下了动作,转眼看来。
后来白若每每想起这一幕,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时候的笙歌是那么的鲜活而又富有朝气,她一身孤傲,伶伶俐俐地站在武场上,飒爽地就像春天里刚刚抽芽的柳条,柔韧,纤细,还有充沛的生命力。
笙歌细白的额上带了汗,抽出帕子随便印了印,朝着她一抬下巴:“带这东西来作甚,晚上添道菜?”
白若:“……我先养一阵的。”
一出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根本不能像笙歌那样传过去,武场是片凹地,异常广大,两侧是陡峭的岩壁,对面连着绵密的屋舍,一侧则连接着她的来处。
笙歌就在台中央,促狭地看着她,运起内力说道:“小若呀,你说你连点功夫都没有,是怎么在江湖上活下来的呢?”
白若卖乖道:“这不是有你们护着我么,来,坐着歇会儿。”
笙歌一扭头:“刚练完,这会儿坐下非把屁股坐大了不可。”
白若:“……”
笙歌一手抓住鹿角晃来晃去:“叫什么么呀这家伙,还挺漂亮的。”
白若把被摇的头晕的鹿解救出来:“没想过,就叫鹿茸吧。”
笙歌:“……有个性。你来找我到底什么事?”
白若也不绕弯:“这就是吴大哥的……”
笙歌点头,大大方方地带她走过去,鹿茸温顺地跟在后面。
白若:“都出了这样的事,吴老爷子居然也让人继续用这地方了?”
笙歌摊手:“那有什么办法,泉州这地方你也看见了,到处都是山,城镇里的人住着都挤,这么大个演武场也不能说不用就不用了。再说大哥出事儿的时候吴家正是春秋鼎盛,家里有好多徒子徒孙——就你们现在住的听风阁,当时就是学徒住的地方。”
白若了然地点头:“怪不得,我看一个小院子里三间房都能住人。”
笙歌叹了口气:“现在是不行了。当年……哎,你自己看吧,站这中央,整个演武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没错,这里视野开阔,这在泉州实属难得,站在台上颇有种天地旷古,独我一人的感觉。
同样是演武场,同样是七窍流血。
白若指了指脚下:“吴大哥出事的时候,他身边还有别的人么?是在打斗的过程中倒下的么?”
笙歌摇了摇头:“当时我就在你来时的地方,”她伸手一指,鹿茸还优哉游哉地在原地散步,“当时大哥在忙一桩生意,是跨着几个州府的,所以经常在外面跑,我们一个月就能见上一两次……你那是什么眼神,像吴氏这样的大家族,手底下总是要有些买卖才好过日子么!你当我们十指不沾阳春水么?”
白若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我只是以为以吴氏在泉州的地位已经不用沾手这些俗物了。”
笙歌道:“那也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那回大哥出去了两个月才回来,一到家就进了书房和爹……吴风说话,出来的时候脸色非常不好看。这也是我后来反复想这件事才想到的,当时并没注意。大哥说让我去拿坛酒,等练完了和我好好喝一杯。”
“可是等我拿酒回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