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饭(1 / 1)

朱秋月果然找自己的小朋友玩去了,反到是朱云轩,原先的他应该有不少玩伴,可是如今的他……

那时候只有他去镇上上学了,小时候的伙伴都在村里的学校上学,大家后来基本上就没怎么相处了,这么多年下来,他虽然有些模糊的印象,可哪里还记得自己跟谁玩得好?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想再去跟一些小屁孩一起玩了。

说到念书,朱云轩突然想起来,朱秋月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以前都没上过学,上辈子因为爷爷坚持要让孩子们去镇上上学,幼儿园一直在乡下念的朱秋月曾经跟他一样明年会去镇上的小学上学,当初的他因为在镇上念过一年幼儿园所以适应的不错,朱秋月却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那时候小学管的严,她一说土话就会被扣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闭……

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当然,因为乡下只会在小学前上一年幼儿园的缘故,现在的朱秋月都没上过学,直接上小学估计是不成的……

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

“哎呦,是轩轩啊!”朱阿大看到朱云轩,擦了一把手就出来讲朱云轩抱了起来,百多斤的猪他都能提得动,瘦小的朱云轩,都能被他甩着玩儿。

汗味混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冲进鼻孔,朱云轩却完全不在乎,反而伸手就搂住了自己的爷爷。

十多年后,还不到七十岁的爷爷,是被他气死的……

这辈子,他不会再忤逆亲人,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因为,在那些没了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辗转反侧,一遍遍地回想儿时的经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

上辈子,他没办法再走回头路,更回不了家了,可是这辈子,他不会再做那个仗着有长辈的宠爱任性自私的朱云轩了,他会做一个乖孩子,他会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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