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1 / 1)

女人不以为意,只是略微勾起唇角,回了一抹最淡的浅笑。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陈逸鑫哑着嗓子,尽量轻描淡写地问道。

沈蔓随着众人鼓掌,侧首附在男伴耳边,吐气如兰:“半个月左右,请柬送到公司来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半个月前,正是赵氏集团注资联高科技的时间。

顺着女子的动作,发言人的目光移转到他身上,瞳目微眯着,几乎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

陈逸鑫只觉得有股寒气从背后袭来,却也坚持绷直肩膀,一边用目光回应着挑衅,一边愈发凑近沈蔓道:“请柬上指明了被邀请人?”

“这次校庆全程由赵氏赞助,给信程发来的请柬是手写体,只注明邀请‘昔日同窗莅临’。”沈蔓的声音听起来很随意,却也不乏感怀,“他的笔迹,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陈逸鑫的心重重往下一沉,禁不住将问题挑明:“为什么不是梁志?”

女人的视线从主席台上掉转过来,略微惊讶地看向他:“我以为你会比较需要这个机会……”

即便我再无能,再渴望出人头地,也不会想要靠女人和曾经的情敌上位啊!陈逸鑫在心中咆哮,却不敢流露出半点情绪在表面,只好咬紧嘴唇,掉过头去不再看她。

简短的奠基仪式结束后,宾客们被引至学校礼堂,接下来的晚宴和舞会都将在室内举行。

高中时代无数次的早会、例会都发生在这间礼堂里,如今陈逸鑫却怀疑自己去错了地方:巨大的浅式吊灯高悬,象牙白的绸缎点缀着斑驳的墙壁和天花板,不仅没有显得违和,相反还愈发衬托出了厚重的历史感。开会的桌椅已经被提前撤走,只摆放了三十张桌子,布置得犹如高级酒店的私人包间——水晶酒杯、浆挺的亚麻桌布和椅套,每张桌子中央还饰有精致的插花,四周点亮银质烛台。典雅的陈设与古朴的环境相得益彰,直叫人舍不得落座。

就连见惯场面的沈蔓也轻轻嘘了口气:“赵氏集团可真舍得下血本啊。”

尽管刚刚还在不服气,陈逸鑫此刻却由衷感谢沈蔓:如果不是对方为自己添置行头,他恐怕连跨进大门的勇气都没有。

正式的西餐宴请,宾客全都得到了事先确认,因此席位也早就安排好。虽然没有明明白白地张贴席次卡,训练有素的侍应生却依然很快将达官显贵们安排妥当。

两人刚刚在中间的餐桌上落座,便听见一声略带东北口音地试探:“逸鑫……?”

陈逸鑫猛然抬头,这才看见敞着衬衣领口,胡乱套了件西装的郑宇轩,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和一旁的沈蔓:“大……大妹子?”

女人的目光中,瞬息万变了无数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礼貌地点点头:“郑总。”

“嗐,什么‘总’不‘总’的!”身材高大的男人随意摆了摆手,令人感受到隐约的风动,“你……你们……”

清了清嗓子,陈逸鑫终于缓过神来,站起身介绍道:“学长,这是我女朋友,沈蔓。蔓蔓,这是郑宇轩学长,联高科技的创始人兼ceo,也是我现在的上司。”

沈蔓显然对后半句话更感兴趣,看向他的眼神带有几分惊喜,最终转化为面对郑宇轩的诚挚谢意:“学长,谢谢你。”

不知道是不是的错觉,陈逸鑫发现‘谢谢你’这三个字听起来格外别扭。

两人之间似有莫名的暗潮涌动,连带着负责带路的侍应生也无所适从,缓了半天才出声打断道:“郑先生,您的位置在那边……”

顺着指引看过去,是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另一个角落。

无论算法如何先进,联高终究还是间小公司。在仿生模拟技术火速发展的今天,与信程这样的专利掮客相比,难免有些上不得台面。

就在陈逸鑫心中感慨的同时,郑宇轩不以为意地拍拍侍应生的肩膀:“好不容易碰到熟人,我就坐在这边了。小兄弟帮帮忙,让别人换换座儿。”

而后,他竟就这样大咧咧地赖到沈蔓身旁不走了。

陈逸鑫瞠目结舌,却见侍应生脸上的表情扭曲,简直快要哭出来:“不可以,郑先生,这里……”

“在哪儿坐不是坐?谢谢了啊,回头我请你吃饭。”郑宇轩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硬塞了一支到哆哆嗦嗦的侍应生手里。

不得不佩服,有的人就是有这种天赋,跟谁都能称兄道弟,即便初次见面、点头之交,出说的话也理直气壮、天经地义。

然而,还没等陈逸鑫同情完侍应生,郑宇轩便调转矛头,朝向了自己:“逸鑫,太不厚道了,什么时候破镜重圆的?怎么也不通传通传?枉学长还怕你为情所困,这辈子走不出心理阴影来呢。”

沈蔓这才稍稍松动表情,若有似无地“哦”了一声。

“大妹子,你也不厚道,任由我写了这么多年情书,跟个二傻子似的,看着挺有趣啊?”

“还行。”女人眯着眼睛整了整裙摆,丝毫不以为意道。

陈逸鑫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彻底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郑宇轩什么时候跟沈蔓扯上关系的?还写了情书?在自己不知道的这些年里,她究竟跟哪些人有过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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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郑总……”侍应生还在三人背后站立,满脸纠结几欲抓狂,“您真的不能坐这里,你的位子在那边,请跟我来好不好?”

郑宇轩直接开启了免扰模式,只顾着对沈蔓笑脸相迎,还在絮絮叨叨地说:“……你可不知道,那一麻袋信当初被退回来的时候,我心碎得啊,一片一片的。还以为有啥话说错了,让你对我有意见,真恨不得马上去帝都,咱俩当面掰扯掰扯。后来看到退件栏上写的是‘查无此人’,这才松了口气。转身又想,哎呀,大妹子去哪儿了呢?可把我给急的……”

沈蔓挑了挑眉:“然后你就改给大妞写信了?”

“瞎说,那不是病急乱投医吗?”郑宇轩笑呵呵地摸摸脑袋,竟然难得地有几分脸红。

陈逸鑫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学长,你怎么认识蔓蔓的?还有大妞……”

蒲扇般的大掌拍到他背上,带着毫不留情的力道:“你小子还有脸说?当年大妹子来寝室找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信给撒得跟下雪似的……”

说着,郑宇轩仿佛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颇不赞同地摇摇头:“我寻思着,这么多信,得花多少心思写啊!就给收整起来,再按照寄件人地址给退回去了。邮的时候不能只打个包吧?总得说点什么吧?一来二去的,不就产生感情了吗?可惜呀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听到这里,沈蔓终于绷不住笑出声来:“得了啊,郑宇轩。什么一来二去的?我可从来没搭理过你。”

“那是那是,”身材高大的男子抱拳致敬,“大妹子仙女似的人物,哪能看得上我啊?”

说着,他冲陈逸鑫挤挤眼,狭促的打趣意味跃然而起。

不得不承认,无论何种尴尬的气氛,只要有郑宇轩参与,总能逢凶化吉——这绝对是种天赋。

“学长,你怎么认识大妞的呢?”想起今天下午遭遇的那顿冷嘲热讽,陈逸鑫依然免不了有些郁卒,对于郑宇轩如何与这样的人沟通颇为好奇。

“那不是咱老乡吗?”东北汉子一拍大腿,再次显现出在小排档吃烤肉的气势来,引得众人纷纷侧目,“大妹子‘查无此人’之后,我琢磨着出了啥事,又没办法打听,只好继续给她之前的地址写信。不过这次我学聪明了,没写收件人,只写寝室号,想着总有人忍不住打开看。结果不就大妞好奇、没忍住、打开看了吗?嘿,你说巧不巧,我跟她正好是老乡!要是没这热心肠的老乡啊,我跟大妹子说不定就真的阴差阳错了……”

手足无措的侍应生面对着热络的谈话,想插嘴都不知该从何打断,只差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了。这种纠结痛苦的情绪,终于在看到晚宴主人走过来时,达到了巅峰。

对有些人来说,时间是把杀猪刀;对另一些人来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赵宏斌无疑是后者。

褪去少年时代的青涩与稚嫩,曾经的高中校队篮球中锋如今愈发身材高大,正值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如雕塑般深刻的脸庞上,剑眉入鬓、凤眼生辉。油光水滑的大背头梳起来,竟也不显得老气,反倒有几分精致优雅的风度。傲人的显赫家世与丰富的求学经历,则全部化为不怒而威的气势,令人过目难忘。

此刻,他仍然穿着那套深色礼服,近看更显出青果领罗缎材质的挺拔,竖纹门襟与珍珠饰扣也做工精致,显然不是大路货。黑领结和手卷边白色方巾全都整整齐齐,勾勒出特别的庄重气质。

侍应生迅速反应过来,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招呼道:“赵董。”

原本相谈甚欢的三人,这才发现已然站在近旁的赵宏斌。

衣着随意的郑宇轩连忙扭过身子,笑得愈发开怀:“哎呀,这不是小赵总吗?来来来,一起坐一起坐。”

世上的尴尬与难堪,终究都逃不过自我认知的范畴。只要当事人没觉得有问题,即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可以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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