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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将新娘子抢过来(1 / 1)

风渐起,吹过穆易慈一身凤披霞冠,衣襟瑟瑟作响。她将身子转过去,不再看黄彦朝一眼,低声对满布阴霾的薛平之道:“夫君,请你放了他吧,易慈知错,你若要责罚,我无怨言。”

薛平之冷冷的瞟了一眼穆易慈,脸上浮现一丝不甘。沉思片刻,挣扎几许,他抬起头,拱手对李忘尘道:“今日我薛平之大婚之日,就卖少侠一个人情。所有人听令,继续前进!”

他有些拿不稳李忘尘这个人,那一剑太过强大,强大到让他心悸,让他恐惧。

穆易慈给他台阶下,他自然不傻,立即抓住了这个机会!

穆易慈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小心向轿子中走去。

“驾!”

待花轿抬起,薛平之双腿一蹬,白马吃痛,悲鸣一声,挪动步子往前走去。

黄彦朝神色悲戚,跌坐在地,死死盯着穆易慈上了花轿,拉下了轿帘。又见薛平之嘴角挂着鄙夷的笑容,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恨意,再次将他的怒火点燃,攀上了他的胸膛。

颤着双手抓起落在脚边的那把佩剑,将之死死握在手中,扭头对李忘尘递过一个感激笑容,轻道:“在下还不知兄台的名讳?”

李忘尘见他这副欲要鱼死网破的样子,心头颤了颤,拱手道:“在下李忘尘!”

“李兄好名字,认识你很开心!”

黄彦朝双手握紧了剑,带着决裂的武断之色,脚下狂兜,向薛平之冲去,目眦欲裂,恨意滔天,愤言道:“薛平之,你害得我一无所有,老母因此病故,我怎可让你活着,拿命来!”

剑上寒光凛冽,黄彦朝眸盈熊熊怒火,瞒珊着步子,毫不畏惧八位盔甲手中已经竖起来的兵器,疯狂刺向薛平之。

爱人背叛,老母病故,今科状元身份被人贿赂驳回调换,叩阍无计。他还剩下什么?手中,只有一把从未握过的剑:

以往的笔无法为我沉冤昭雪,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举起仇人的剑,当作一个读书人手中的武器破釜沉舟。

那一年,我一身蓝白襕衫,在那个桃花翩翩飞舞的春天,高兴的告诉她:我会试中了贡生!

她温柔似水,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捧着一盏茶递到我手心,并偷偷地在我的右颊上留下一个兰唇,她告诉我:我会一直等你,等你高中状元的那一天!

我开心的拥抱住这个可爱的人儿,许下了我们至死不渝的誓言。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此后三年,我奋笔勤读,悬梁刺股,终于在今科殿试中了状元。当我兴奋的回到了吾夷城,忍不住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的时候,我看见她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威武霸气的男子。

我一直在等,等放榜后朝廷派人前来报喜,却等到了一封扼杀我志向的信,一封阻断我前程的信。

我将此事报给城主——自己未来的岳父穆勋元,穆勋元大怒,公然撕毁婚书,将我赶出了穆家家门。

我的父辈有恩于穆勋元,穆勋元却背信弃义,将穆易慈许配给那个男子,也就是镇边大将军薛平之。

还是薛平之的小妾!

穆易慈一口答应了,嫁入王侯府,确比嫁给一个没用的穷酸贡士好了不知多少倍!

当我再次看见他二人的时候,是这大婚之日,乌云压顶,大雨磅礴。心里即使不信穆易慈背叛了自己,它却已成为实实在在的事情。

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竟然将毛笔换成了这柄冷冰冰的剑。以前执笔守护心中爱人,如此握剑斩去往生。这身刺眼的蓝白相间的襕衫啊,我只能抬起头,也若清醒般的,也像发狂似的,看着仇人的贱笑,世俗的肮脏。

是啊,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颗肝肠寸断的心。

仇人不屑杀我,爱人却上了仇人的轿!

我的双眼通红,痛到不可呼吸。看,呼吸它多痛,抽痛;心脏,它跳得很快,很躁!

手中的剑,能斩去所有的孽缘,所有的罪恶吗?

也许是自己!

读书人读书人,说来贻笑大方,我终究只能算个翻书人。

翻别人的书,却要感受自己的痛!

小人的结局是身死,君子总是两袖清风,我拾起了这沾染不知多少亡魂鲜血的剑,铁骨铮铮的样子,那是我对这个人间最后的眷念。

与其苟且偷生,不如在战斗中死去。

虽然我只是弱不禁风的书生而已,但我饱读诗书,生而为人,岂能畏缩不前。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生,千般不舍,万般无奈,无尽日夜的苦水交织,痛得死去活来,酒能抵一时,何能抵千日。

死,又有何惧!

剑已出鞘,刺过耳旁的呼啸声,破开空气的压抑气息,这柄剑,它将要带着我意志刺向仇人。

眼见,大仇将报!

薛平之身旁的那个嘴角有疤的盔甲大汉持兵器一挑,轻而易举的就将黄彦朝刺来的剑挡开。盔甲大汉长枪一扫,收放自如,一出一回,一气呵成,黄彦朝胸前中枪,跌倒在地上,气喘吁吁。

“唉!”

李忘尘欲要上前,又怔在原地,不知怎么办。黄彦朝三番四次拒绝他的好意,一心寻死,他若是再帮下去,岂不失了他们之间情义,只怕会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悲哀莫大于心死!

何不如,许了他的愿!

李忘尘暗叹一声,摇头将立在半空的剑召回,心里几多沉重。

“杀了他。”

眼见李忘尘没有什么动作,薛平之双眼射出一道阴鸷的光芒,光明正大的下了命令。黄彦朝三番五次冒犯镇边大将军,已触犯了当朝律令,罪不可赦。

哪怕是当着李忘尘的面,他也势必将之诛杀,方可解他心头之恨。

盔甲大汉领命,持长枪一步一步的向着黄彦朝走去。

“黄兄!”

李忘尘开口呼唤,脸色挂满浓浓的堪忧之色。不知自己的声音,何时已经变得沙哑。

黄彦朝躬身捂住伤口,右手持剑,与上前盔甲大汉对峙。他仰头大笑,披头散发,浑身浴血,睚眦均裂,悲不自胜,愊臆失声。

“吾一介穷酸书生,虽是将门之后,亦为瓮牖绳枢之子。少年有志,蕴大才,抱大器,不想仕途之哀,叫人笑话。吾虽死不足惜,只叹尔等国之败类,酿祸朝廷,穷虎奔突,狂兕触蹷,仕途隳败,置天子威信何在?罪孽深重,天理不容。吾死后,仁人志士,生啖尔等血肉,掷骨喂狗,铸小人匍匐于地,厉万人唾骂。”

黄彦朝又转身看了一眼李忘尘,微微投过一个笑容,轻声道:“李兄,在下得罪的不仅仅是一个镇边将军,咱们萍水相逢,你的好意,黄某心领了,你回去吧。”

说完,他脸上笑容散去,苍白无比的脸上带着一抹骇人的嗤笑,嘴角再次溢出一丝鲜血。手中的剑,被他奋力挥出,身经百战的盔甲大汉沉着脸,血脉贲涨,提枪扫出,一挥而就,轻松将黄彦朝的剑打落。那银枪带着一阵罡风,依旧势不可挡的向黄彦朝的脖颈处扫去。

黄彦朝带着一丝不舍,再次看向花轿的方向,而后闭上了双眼,苦涩,让他的双眼在闭上的刹那,划下两颗晶莹的泪珠。

这一刻,他对于生死,彻底看淡。

满天的乌云还在肆虐,势要往低空碾压吞噬,几棵垂柳荡着枝条,在风中微微摇摆叶子,似在努力驱赶着空气中那股堪比死亡还要压抑的气息。

李忘尘垂下了脑袋,默许黄彦朝的做法。

事实上李忘尘也知道,就算将黄彦朝救下来,依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他还是会重蹈覆辙,没有快乐的活着,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这个江山,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底层人,永远也不能像地主阶级一样锦衣玉食,高高在上。除非,有人能将黄袍加身,翻身做皇帝。

不过,那也仅仅是针对某个人而言。

真正的青天白日,哪里寻见?

就在李忘尘感慨万千的时候,一道白影如同闪电从他身边掠过。他抬头看去,那白影已站在黄彦朝身前,伸出两个修长的白皙拇指,将大汉的枪头刃轻轻夹住,宛如夹着一张纸片那般轻松。

洛羽轻轻勾了起一道动人的笑容,两指轻轻扣住枪头刃,微微一折,只听“咣当”一声,在盔甲大汉一副可不思议的震惊神色之下,锋利尖锐的枪头刃顿断作了两截。

“你是个坏人!”

洛羽嘟嘴,轻轻推出一掌,大汉的壮硕的身子顿如同圆球一般向后滚了出去,落在薛平之的面前,口吐鲜血,直接昏死了过去。

那随意推出的一掌,竟带着一阵罡风,刮起地面的水花,又扫向迎亲的队伍。

薛平之提袖遮身,脚下的马儿却若遇见了天敌般往后退了两步。他以为来了个世外高人,脸色都吓变了,慌忙抬头看去,那双毒辣的眼睛却不由一亮,内心之中升起了一丝觊觎。

他不由得向洛羽细望了几眼,见她神态天真、娇憨顽皮、双颊晕红,年纪虽幼,却又秀雅绝俗、气度高雅,当真比画里走下来的还要好看。她的周身若有一股轻灵之气萦绕,出尘若天仙下凡。肌肤娇嫩、神态悠闲、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

像是做一件很轻松很平常的事情一般,洛羽拍拍手,微微转身,奇怪的望着黄彦朝,颇有鄙夷的说道:“你一个大男子,哭哭啼啼的干什么,一点儿都不爽快,有什么事,本姑娘给你解决!”

听她吐语如珠,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动听之极。黄彦朝猛地睁开双眼,将眼泪擦去,抱拳道:“谢姑娘一片好心,还请你跟李兄一同回去,不要管黄某之事!”

“你这书生好生忸怩固执,只知道一心作死,真叫人头大!你一边待着,本姑娘为你做主!”

洛羽双手叉腰,抬头扫了一眼迎亲的队伍,像是发现了什么,抬手挠了挠了头,回头惑道:“对了,你有何冤情?”

李忘尘无奈的用手拍了一下额头,走上前纳闷道:“丫头,你就不会动动脑袋想想吗?”

洛羽闻言,诧异的瞟了黄彦朝一眼,又将目光移在薛平之身后的花轿之中,突然明了,顿时脑瓜子一转,若有所思的笑道:“我以为多大点事儿,原来是想抢亲啊。这么简单的事,你等我一刻,本姑娘将新娘子给你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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