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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姬无病的算计,平谷一点红(1 / 1)

平谷一点红是个很特别的人。

他喜欢穿红衣,有很严重的洁癖,尤其在意对于手的清洁,为此甚至配置出了诸多化妆品。

但你若是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娘娘腔,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他是剑客,是杀手。

黑道第一剑客,黑道第一杀手。

他的剑快如闪电,可以一剑刺死数只苍蝇。

被他杀死的人,全身没有一点伤痕,唯独眉心有一个红点,有时也刺咽喉,同样只留下一个红点。

只是面无表情的站着,属于剑客的冷肃,属于杀手的凛冽,便让人不敢小觑。

门房恭恭敬敬的上前,满脸堆笑:“这位大爷,您是来找我家老爷比剑的么?”

平谷一点红点了点头:“是,告诉他,今晚三更,西凉河边,不见不散。”

说罢,平谷一点红扔出一枚桃核,快步离去了。

每一个有名号的杀手,都有其独门标记,平谷一点红的标记就是桃核。

选择桃核作为标记,是因为他是平谷人,而平谷最有名的特产就是又大又甜的桃子。

不过江湖传闻,平谷一点红最讨厌吃的东西就是桃子。

吕云澄原本只觉得这是戏言,拿到桃核,才知道有可能是真的。

桃核的果肉并不是被吃掉的,而是被剑削掉的,被一把又快又狠的剑削掉的。

无双端着一盘茶点走了过来,奇道:“相公,这桃核有什么好看的?”

“这颗桃子的果肉,是被剑削掉的,无双,你能做到么?”

“不知道,就算能做到,我也不会去做。”

“为什么?”

“太浪费了,好好的桃子,非要拿去练剑,真是不会过日子,这是谁送来的?”

“平谷一点红。”

“姬无病请来的那个杀手?相公,姬无病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你小心一点,不要糟了他的算计。”

在葵花派的时候,无双见过姬家三兄弟。

老大姬无命贪婪残暴,性子比较楞,比较在乎江湖道义,某些时候很好说话。

老二姬无病练武天赋稍逊,阴险狡猾,饱读诗书却都用到歪地方,人憎狗厌。

老三姬无力早早被送到别处学武,无双对他没什么印象。

无双对于姬无病的印象极差,每次说起,都会提醒吕云澄小心。

事实上,姬无力才是姬家三兄弟中最难缠的。

他既有姬无命的练武天赋,又有姬无病的高智商,冷血残忍,唯利是图。

“无双,你有没有想过,平谷一点红为何不直接出手,而是要约我在西凉河决斗。”

“相公的意思是,姬无病想要调虎离山?”

“姬无病是只狡猾的狐狸,怎么可能用这么简单的对策?”

“那他到底想做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目标应该是姬无命的盗神铁牌,或者是老白的盗圣玉牌。

盗神铁牌在六扇门,咱们管不着,盗圣玉牌在同福客栈,该小心的不是咱们,是老白。”

“他应该不会对师兄出手吧?那太不讲道义了。”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是什么吗?

那就是一群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恶棍,偏偏要说什么盗亦有道,要讲道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姬无病若是被江湖道义迷惑住,那可真是枉读那么多书了。

退一万步说,按照江湖黑道的规矩,是老白先坏了道义,姬无病用什么手段报复都不过分。

不说这个了,扫兴!”

吕云澄拿起一块点心,笑道:“娘子今日做的百合酥糖,不是很甜啊。”

百合有“百年好合”之意,无双平日里最喜欢做的点心,就是百合酥糖。

酥糖做好的时候,无双试过味道,但吕云澄说的认真,她只当是真出问题了,拿起一块,咬了一小口。

吕云澄一口咬住另一半,咕哝道:“现在够甜了。”

“相公别闹,晚上还有强敌呢。”

“所以才要做一些放松身心的事,唔~~”

……

江湖每天都有决斗。

各式各样的人,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决斗。

但决斗的场地只有几种。

荒野,山林,坟墓……

不死不休的决斗,十有八九是选在这种地方。

当决斗发生的时候,即便是和平安宁的七侠镇,也出现了一种“死”的气息。

夜已渐深,有雾。

吕云澄白衣如雪,静静的站在西凉河畔,透过凄迷的夜雾,就像是阴曹地府的白无常,要将“死”的信息带给世人。

这是吕云澄的爱好,白日决斗多穿紫衣,夜晚决斗多穿白衣。

平谷一点红不同,他只爱穿红衣。

吕云澄到的时候,他已经等了足足一刻钟。

“开打之前,能不能回答我两个问题。”

“那要看我能不能回答。”

“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爱穿红衣?”

“因为我初次杀人的时候,鲜血溅在了我的衣服上,让我很难受,红衣的好处,就是溅多少血都看不到,只会让衣服变得更鲜艳。”

“血液凝固干涸后会成为黑色,一样可以看出来,你应该穿黑色才是。”

“我穿红衣之后,杀人从来不见血。”

“这个解释我接受,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用剑削桃子,而不是直接吃了?”

平谷一点红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剑”,决斗之前,问的竟然是如此无聊的问题。

不过他毕竟不是隔壁的“中原一点红”,并非惜字如金的酷哥,吕云澄既然问了,他也不介意回答。

“因为我很讨厌桃子上的毛,那会让我的手非常痒,对我来说,手比脸更重要。”

这话没有任何问题,不提那特殊的癖好,单只说剑客,手就比脸重要。

脸脏了可以洗,手不稳就只能去死。

问题已经问完,余下的话,要交给剑来说了。

平谷一点红缓缓拔出了宝剑。

他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这是他此生最重要的一战,赢了可以获得无上荣耀,输了,就只能去阴曹地府忏悔了。

刷!刷!刷!

平谷一点红刹那间便已刺出三剑,这三剑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部位,无一不是吕云澄的要害。

对付别人可以装逼,对付吕云澄务必求稳。

平谷一点红的剑法远不能算是登峰造极,比起吕云澄差了不少,但出手之迅捷凌厉、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少有人比得上。

他挥剑的姿态非常奇特,手肘以下的部位,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力气。

这一刻的平谷一点红,终于有了黑道第一剑客应有的霸气、煞气、杀气。

吕云澄并未拔剑,足尖在地上轻轻一点,已经避开四尺距离。

这个距离恰好超过平谷一点红的极限攻击范围。

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吕云澄也不喜欢多费一分精力。

剑光毒蛇般缠绕着吕云澄,却始终沾不着吕云澄的衣角。

闲庭信步。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吕云澄的轻功,那一定是闲庭信步。

不像是在生死决斗,更像是在河边游玩。

脚步不快,移动距离也不远,却总能恰到好处的避开平谷一点红的剑光。

平谷一点红连出三十六剑,吕云澄仍旧闲庭信步。

寻常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已失去信心,弃剑认输,或是逃之夭夭,但平谷一点红不会。

他是杀手,更是剑客,可以败亡,却不能逃避。

剑势越来越凛冽,剑招越来越毒辣,在吕云澄的压力下,平谷一点红把“搜魂无影剑法”发挥到了极限。

只要真气、体力还有剩,平谷一点红就绝不可能收手。

河畔不知何时刮起了风,狂风和薄雾混合在一起,为这场战斗再添三分死亡的气息。

蓦然,一抹亮光点向吕云澄的眉心。

那是平谷一点红出的一百四十四剑,也是他集中全身精气神的必杀一剑。

“必杀”的意思是,出招一定要死一个人。

要么别人死,要么自己死。

吕云澄当然不想死,所以吕云澄选择拔剑。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宽恕”和“慈悲”,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如果说平谷一点红的剑法是“快”与“狠”,吕云澄的剑法就是“稳”与“准”。

没有恰当的时机,吕云澄绝不会胡乱出杀招。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

平谷一点红剑势最强的一刻,同样也是他最弱的一刻,这是一个最恰当、最完美的机会。

凄厉的光芒一闪而过。

泪痕剑刺开了薄雾,刺破了剑势,刺断了宝剑,刺穿了心脏。

“好……好剑,死在这种剑法之下,我……死而无憾。”

做杀手这行,往往不得好死。

要么死在宵小算计之中,要么死在高手围殴之下,最凄惨的莫过于被朝廷抓捕,斩首示众。

死在公平的决斗中,确实称得上是死而无憾了。

“你说你,对胭脂水粉那么有研究,开个胭脂水粉铺多好,为何非要做这寻死的勾当!”

吕云澄提起平谷一点红的尸体,似乎是想要带走安葬。

就在这一瞬间,一蓬柳叶飞刀无声无息的射向了吕云澄后心。

出手的。

是一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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